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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

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现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评选 2006 — 2007 学年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2007学年度成果奖参评范围

2006 — 2007 学年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参评范围,包括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期间,我院教职工出版使用的著作、发表的论文、以及完成或采用的重要技术报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已获省部级(含省部级)、厅局级(含厅局)以上奖的科研成果不予参评。根据成果情况,每个成果权人多报奖项不限。

2、评奖组织机构

成立 2006 — 2007 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3、评选工作进程安排

2007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20 日为申报人申报、填表、初审阶段。各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务必于 2007 年 7 月 16 日前报送教务科研处,学院在 7 月 31 日前进行初审。个别申报人因课题结题需要延期到 7 月 31 日才能交材料的,应在 7 月 16 日前报告学院教务科研处。

学院拟于 2007 年 7 月底进行成果汇总初审, 8 月上中旬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8 月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终审。

本次评选结果于 2007 年教师节公布并发奖。

附件: 1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2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请书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1: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为表彰我院科研人员和教师对我院科研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的积极性,活跃学术气氛、繁荣学术研究、鼓励学术创新、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促进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学院按学年度每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受理类别范围

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分为三类评选。

(一)著作教材类

指学院教职工在学年度内出版发行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以及学院下文使用的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等。作者的作用属独著、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的合著均可。

(二)论文成果类

指学院教职工学年度内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在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作者的作用属独著、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的合著均可。

(三)重要技术报告类

经学院批准实施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经专家验收结题的课题主报告;经学院计划安排的学术报告讲义或课件;经学院采用的重要调研报告、技术报告、业务报告;创制起草经学院审定同意实施的专业改革方案、课程改革方案、教学改革方案等,创制起草学院下文实施的文件等。

二、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奖项分等资格

(一)奖项分等及一般评奖时间

奖项及分等名称: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二)评奖分等的基本标准

1 、评选一等奖资格

著作教材类报评成果,须公开出版发行,且须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成果类报评成果,须核心刊物发表,且须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技术报告类报评成果,须对学院专业建设及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如专业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等,且须是方案起草人;如是已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报告,应为自治区厅局级以上课题,且课题验收专家组组长为自治区科研专家库的院外专家等。

2 、评选二等奖标准

著作教材类报评成果,须公开出版发行,如合著应是第二以上作者。论文成果类报评成果,须公开刊物发表,如合著应是第二以上作者。重要技术报告类报评成果,须对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等产生较大影响,如课程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等,且须是方案起草人;如是已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报告,应为学院重点以上课题,且课题验收专家组组长为自治区科研专家库的院外专家等。

3 、评选三等奖资格

著作教材类报评成果,公开出版发行的第三以上作者合著,或学院下文使用的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等,应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成果类报评成果,如是公开刊物发表,可以是第三以上作者,如是学院学报发表,应为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技术报告类报评成果,须对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等产生一定影响,如教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等,且须是方案起草人;如是已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报告,应为学院立项课题。

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以学术质量为准,宁缺勿滥。

三、成果的时限范围及评委

(一)成果的时限范围

凡在上年的 7 月 1 日至当年的 6 月 30 日之间我院教职工出版使用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完成及采用的重要技术报告,均为报评成果的时限范围。

(二)评委会

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一般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外聘专家组成,评委会主任一般由书记、院长共同担任,分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主任。评委会下设评审专家组,承担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工作规则另行制定。

四、成果申报评选及颁奖

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采用个人申报,有关部门初审、专家组初评、院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终评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与初审

申报者于每年的 6 月 30 日前,按要求填写《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从学院网站教务科研处下载评审表),报送成果原件(著作教材类成果报送一份原件,论文类成果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重要技术报告类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 报送学院教务科研处,由学院教务科研处安排有关部门或专人对个人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逾期一般不予受理。

(二)专家组初评及评委终审

一般在每年的 7 月上旬,学院教务科研处按成果分类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逐一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参加学院评委会终评的成果。

评委会最终评审。一般在 7 月中下旬,学院教务科研处将专家组初评推荐的参评成果汇总后,提交学院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最终评审。

(三)颁奖时间安排

学院定于每年的教师节,为获得学院学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教职工颁奖。

以上各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奖金金额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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