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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挖掘学生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我院在 2006 级开始试行学分制管理。 学分制一方面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自由,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专业、课程,自主确定学习目标,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毕业年限,学习上有了更多更大的空间,使学生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另一方面学分制对学生学习的目标和过程有规范、科学的管理,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按专业教学计划和选课要求自主安排学习,自由和约束相结合, “ 活 ” 而不乱, “ 严 ” 而不死,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提前修完规定的总学分,且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在 3.0 以上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而对于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未修完总学分或未修完必修课学分的学生,以及中途需要停学的学生,允许延期毕业,最多可延长两年。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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