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学院“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院学工发[2017]21号)的具体规定,经过各班团支部自荐,团总支推荐,学生党支部评审,并报同级党总支,现将以拟推荐学院“共青团员先锋岗(队)”的候选名单公示,
序号 |
班级 |
联系人 |
备注 |
1 |
税会1502班 |
潘惠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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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审1501班 |
胡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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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会计系学生工作科(2139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 3日—2017年7月 7日
受理电话:0771-316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