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报关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5日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为活跃校园文化,营造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当代大学生的才华和展示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也为广大同学在校期间能有提高报关知识水平,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我们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报关协会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实现这一目标。

第一条    社团名称: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报关协会

英文名称:CUSTOMS BROKERS ASSOCIATION OF 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TECHNOLGY AND BUSINESS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社团是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做瑞瑞老师和陈淑芬老师带领指导以及报关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全面性.非盈利性.开放性的学生报关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本社团“推动校园报关文化的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学生报关知识和实操能力,努力向着报关员证前进”为宗旨。团结全院报关的好者,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广泛地开展各种学习与实际操作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学习压力,开展课外社团联合活动,直接与相关报关单位联合合作与学习,促进报关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同时为同学们的以后就业打造更坚固的基础。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报关协会主要机构设置

(一)报关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正副部长和委员.会员

(二)本协会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由左瑞瑞老师和陈淑芬老师作为指导老师,报院团委备案。

第五条   协会领导成员产生条件

(一)  思想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二)  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  学习成绩良好,全面发展,有一定的报关基础知识和报考报关员的兴趣,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六条  组织设置及职责

(一)会长:负责协会主要事务的决策,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传达学院的任务。管理协会相关事宜及审核工作并提交协会的审议,以及对外事务交涉为本协会与其它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

(二)副会长:配合会长管理协会工作。总体协调协会各部的工作,会长缺席时暂时行使会长职权。

(三)秘书长:协助会长的日常工作和运转情况,协调社团和各部门的关系,拟定每学期社团工作计划,并具体指导各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和总结,负充分做好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

(四)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的各项工作安排与开展,监督协会各个部门,负责学生会通知.文件.总结.报告和各种宣传材料的审阅和签发

(五)组织部:组织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并建立干部档案,对干部进行评比考核。负责监督各个部的工作,及协会内部的各个方面。

(六)宣策部:负责做好本会及各个部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的设计.书写和张贴,会场布置设计等,由宣传部部长负责内日常工作。

(九)财务部:妥善保管会费,负责会费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利用,有权拒绝。

(十)竞技部:负责协会和其他各个社团及外出实操等工作。

(十一)常委若干名:主要负责协会的重大事件的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协会管理机构及基本职能

(一)组织会员单位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对涉及本协会的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院团委等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协助制定有关本协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二)调查本协会的基本情况,收集整理协会的基础资料,协助社联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修订本协会各类标准工作。组织推进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协查,协评工作。搞好协会物资及资产流通统计工作。根据协会的发展需要,向院团委等上级部门领导提出有关政策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本协会自身发展需要,及时组织有关的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或专题讨论会,参与推选表彰优秀会员和先进人物事迹。

(四)向会员提供有关协会,比赛,培训,文体活动,会议等基本信息,为会员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协调各会员间和协会与其他协会之间关系,促进各协会的合作与发展

(五)组织本协会管理人员的参与学院的各项工作与培训,根据会员要求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组织编写培训记录,提高协会领导人员素质。加强对协会的宣传工作,办好鞋柜有关刊物,提到本协会地位,扩大协会及会员的社团影响。

(六)组织或参与与组织学院和院团委举办的各种形式讲座,比赛,实操等活动。院团委等主管部门的委托事项,开展有益于本协会发展的其他活动。

开展报关工作实际操作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汇编有关方面资料。组织实施各项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学习优秀成果。

 

第四章   协会的活动范围

 

第八条 协会的价值在在于奉献,协会应积极组织或参加多种形式的公益和爱心活动,以帮助和服务广大学生,实现协会的价值。

第九条 为贯彻协会宗旨,完成本会任务,协会的活动范围及形式如下:

(一)对会员进行报关学习,培训

(二)辅导会员进行报关比赛,实操

(三)培养会员的报关学习竞争能力

(四) 加强会员间进行思想、学术交流

(五) 组织会员进行实操观摩及学术讨论和研究

(六) 在实操上接受其他协会组织及个人的指导以及邀请报关界专家、企业家、教授、学为协会做讲座;

(七)  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会员课余生活

 

第五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权利 

(一)会员有权利参加领导的选举和评选,有权监督会费的使用。

(二)有权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义务

(一)每个星期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二)执行本会的章程、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四)培训时要佩戴本协会会徽。

(五)完成协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向协会提供有关个人的真实情况并备案。

(八)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艺术文体活动。

(九)广泛团结协会会员,扩大协会艺术影响。

(十)不以协会名义搞个人行为。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协会会议主要分为全体成员大会、部长会议和部内会议,分别于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部长会议由会长主持,秘书部记录,各部长对本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计划,部内会议有各部部长具体召开

第十四条   全体成员大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由组织部和秘书部进行组织和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前段工作总结和近期工作及活动计划,对会员团队精神的培养等。全体成员大会坚持以独具特色,新颖,创新,活泼的形式帮助会员一起进步。

 

 第七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学院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五) 利息

(六)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入                                                          

第十六条    管理及使用原则

(一) 本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三)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 本会配备具有办公室会计人员。办公室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

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

接手续。

(五)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

部门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

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学院公布

(六) 本会环节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组织的财务审计                                                                                                 

(七)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 本协会工作人员的奖励和荣誉,参照学院对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 协会经费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会员费、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

动支出必须设立专用账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以便团委随时监督检查。

(十) 协会必须向全体会员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15日内,经团委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  发展规划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发展规划如下:

(一)进一步发展壮大协会队伍。

(二)严抓授课及考勤制度,全面提高授课质量。

(三)加强协会内部组织管理,严格考核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

(四)加大社会报关比赛宣传力度,鼓励会员积极参与。

(五)每学年组织扫到四次大型会员出游活动。

 

第十章   入会及退会程序

 

第二十一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情。

(三)提交入会申请书。

(四)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五)加入协 会者须交个人简历一份,经协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即可吸收为预备会员经常务会讨论审核通过成为正式会员

(六)注册为正式会员由协会或社联颁发会徽和个人会员证。

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程序

(一)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及其他正当费用,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委会研究审核,将予以除名。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随着协会发展、形式的变化,本程序非原则性条文变动,可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交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自指导老师、系领导、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对会员、本会组织机构成员具有约束力。在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前提下,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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