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点击数:

关于做好学院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7〕417号,详见附件1)要求,为使学院承担的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题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方式

(一)结题范围:2011年以来经教育厅立项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职部分)、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由学院统一报送材料,教育厅委托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同意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指定专人填写《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各项内容必须认真核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先后排序必须经过本人确认,将电子版发送至高职研究所电子信箱即可。

2.结题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指定专人填写《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以下称《申请书》,附件3),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申请表》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加盖学院财务处的公章,自筹课题不需盖章。

3.项目研究报告。须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内容、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4.项目立项申请书。

5.开题报告。

6.中期检查报告。

7.研究成果,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课件、教学软件、微课、论文、专著、教学管理制度等。

以上2-7号材料各一式3份(2份报教育厅,1份学院留存),凡属于延期结题、更换人员或项目名称、调整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广西职业教育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

(二)装订要求

为使专家评阅方便,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报告、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项目研究成果单独成册。

每个项目结题材料用文件袋装好,文件袋正面粘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封面(附件3)、反面粘贴袋内材料明细表(附件5)。

(三)时间要求

2017年上半年如有结题要求的教改项目,请务必于6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结题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校本部教学楼架空层西头高职研究所,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高职研究所电子信箱:gsxygz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处蓝俏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758215。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7〕417号)

2.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3.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

4.广西职业教育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袋内材料明细表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9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