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研活动的通知(桂商院教〔2011〕41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教研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时间安排

(一)每周二下午2点40分至4点为各教学系部的教研室(教学团队)教研活动时间。

(二)每周二下午4点至下班止为各部门、各单位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除特殊情况,各部门、各单位不应占用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时间开展其他工作。

二、活动要求

(一)各教研室应在开学时编制学期教研活动安排表。教研活动安排表应让教师知晓,报系部存查,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教研室主任按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二)以教学团队组织教研活动的,应纳入计划管理。有关教研室要将教学团队名称、教师姓名等情况列报系部,系部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有关教研室主任要加强对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的统筹管理。

(三)各教学系部对本系部教师应按课程归口管理原则编列教研室教师名单,并让教师知晓。教师主讲的课程不在本系部管理的,应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列报相关系部(同时抄报教务科研处),由相关系部编入有关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

(四)党政教辅部门有教学任务的双肩挑教师,以处室为单位按双肩挑教师主讲课程归口管理要求,列报双肩挑教师名单及主讲课程名称给相关系部(同时抄报教务科研处),由相关系部编入有关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

(五)教务科研处汇总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含跨系部及双肩挑)名单,印发备查。

三、考勤要求

(一)所有教师均应参加教研活动。各教学系部的教研室(教学团队)要加强纪律管理,对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统一进行考勤登记,要特别加强对跨系部及双肩挑教师的考勤。

(二)教师因事不能参加教研活动的,须向教研室负责人请假。

(三)各系部定期了解教研室教研活动考勤情况,对开学后缺勤累计达3次的教师,应及时列表报教务科研处。每学期末各系部将学期缺勤情况汇总列表报教务科研处。

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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