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年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商院教〔2014〕24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精神,学院实行“2+1”人才培养模式,即一年基础、一年技能、一年校外实践教学,最后一年为校外实践教学。为确保学生有效地完成校外实践教学任务及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各部门、各单位除了按照学院制定的《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手册》做好各阶段工作外,还需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三年级管理工作,现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年级教学工作安排

三年级为校外实践教学,分为顶岗实习、撰写毕业综合实践报告、预就业三个阶段。具体安排是:

(一)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第五、六学期,18+4周,22学分。

(二)撰写综合实践报告: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8周,8学分。

(三)预就业: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6周,2学分。

二、三年级教学工作三个阶段的管理主体及工作职责

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各教学系是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贯穿实践教学工作全过程。

教务科研处负责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审核下发有关文件、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落实各项规划、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办理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学生管理工作贯穿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全过程。负责三年级学生党建工作;负责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并共享;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人才市场及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教学系是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系主任负责领导系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全过程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系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本系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学生重新学习的组织管理;配合系分管顶岗实习副主任组织系部专业教师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定工作。

系分管顶岗实习副主任负责制定本系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方案);负责组织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统筹安排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撰写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前培训、召回培训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实习动员、组织检查顶岗实习各阶段工作和撰写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进展情况;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定;顶岗实习全过程各项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系分管就业工作副主任负责预就业阶段各项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工作。

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各阶段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生违纪处理及教育工作;负责顶岗实习、撰写综合实践报告两阶段学生离校、返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部协助各系做好各系顶岗前培训、召回培训的统筹安排与管理工作;协助各系做好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证前的培训安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统筹三年级学生缴费与欠费清查工作。

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三年级学生住宿(东校区)、顶岗前培训、召回培训、考证前的培训等统筹安排与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协助做好学生住宿(东校区)、饮食和日常生活设施、水电的保障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做好教学设施保障与维护工作

三年级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各阶段的管理主体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顶岗实习阶段管理主体是:系主任、系分管教学副主任、系分管顶岗实习/就业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

1.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顶岗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和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工作计划的制定、指导教师的配备、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与落实、时间安排、进展情况检查等的组织工作;

2.年级主任协助系主任、副主任做好三年级各班级学生实施顶岗实习各项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各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的信息汇总统计、情况分析、材料归档工作等;

3.班主任负责贯彻实施院、系布置的各项顶岗实习工作。通过电话、短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确保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渠道的通畅有效。如联系不上学生及学生家长,向系副主任报告;

4.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制定个人顶岗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认真讲解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及日常事务、安全工作(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思想教育等工作。全程跟进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学生因故需调整实习单位等。主动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好与当地政府、民众、实习单位的关系;校外(企业)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企业认知》、《岗位业务》课程学习和实习工作的指导和评价。

(二)撰写综合实践报告阶段管理主体是:系分管顶岗实习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1、教研室主任负责综合实践报告工作的布置、成绩评定的组织等工作;

2.专业带头人负责制定综合实践报告评定方案;

3.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课程指导。

(三)预就业阶段管理主体是:系分管就业副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或系部就业干事)。

1.年级主任协助系分管就业副主任做好预就业各项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工作。如收集企业招聘用人信息,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就业信息渠道;组织召开校园双选会;统计毕业生就业率信息等。

2.班主任负责每月进行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督查本班学生及时上交就业协议书(12月-次年8月);组织本班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完善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库(12月);动员本班同学进行派遣去向审核(次年5月);宣传、发动本班进行入伍预征有关工作(次年5月);宣传、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次年6月);组织学生填写就业核查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次年6-8月)。

3.年级辅导员(或系部就业干事)负责每月进行各班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督查各班上交学生就业协议书(12月-次年8月);通知、组织各班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完善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库(12月);通知各班进行派遣去向审核,并按照有关实践要求及时将报到证下发各班(次年5月);将入伍预征有关工作下达各班(次年5月);宣传毕业生校园双选会,动员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次年6月);通知、组织各班填写就业核查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次年6-8月)。

三、三年级三阶段管理工作要求

(一)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要求。

1.成立院、系两级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详见附件1。

2.顶岗实习生资格认定:已经完成两年校内理论教学需修完的学分,两年所有课程考核均合格、当年8月10日前缴清在校三年期间的所有学杂费、并定于9月1日完成注册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顶岗实习。没有具备顶岗实习资格的学生,由各系组织重新学习、培训学习及缴清欠费(生源地贷款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后,直至具备顶岗实习资格方能参加顶岗实习。逾期不缴纳学费的学生将不予学年注册,不具备顶岗实习资格,将不能享受学校教学资源,将不再安排校内外指导教师,不评定顶岗实习成绩。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其顶岗实习成绩计零,不能毕业。

3.不参加顶岗实习全过程(但至少参加2个月顶岗实习)的条件:准备出国学习的学生;特训班学生;学院选拔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赛前强化培训学习的学生;企业订单班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证的学生。

4.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按照顶岗实习考核要求,校内外指导教师要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考核方式是通过学生自评、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评价等三个方面进行,学生自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按照《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顶岗实习应急预案及处置:制定院级和系级的两级应急预案,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视事件性质和影响启动应急预案(详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顶岗实习的召回培训制度。学生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召回培训:

(1)用人单位认为学生达不到要求,或者学生自己感到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2)学生成绩不合格需要重修课程;

(3)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培训的情形。学校对这部分学生实施再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让学生顺利重返顶岗实习岗位。

7.顶岗实习的保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3号)文件精神,学院给予已注册三年级在校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参保时间10个月,为9月1日起至下年6月30日止。

(二)撰写综合实践报告阶段管理工作要求。

1.系分管顶岗实习副主任、教研室主任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原则上由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可以由校外兼职教师担任。

2.综合实践报告所有内容必须由学生本人写,不能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为书写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如经发现,毕业综合实践能力成绩记为不及格。如果发现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有不属实的内容,成绩同样为不及格。

3.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客观予以评价,写出评语。评语内容包括:(1)对报告内容的评价;(2)对学生工作态度、写作水平及综合能力的评价;(3)指出报告中的不足之处和改进方向。在此基础上,系部组织专业教师对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进行成绩评定,并将成绩上报教务科研处。

(三)预就业阶段管理工作要求。

学院就业办每月收集汇总各系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督查各系上交学生就业协议书(12月-次年8月);通知、组织各系动员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完善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库(12月);通知各系进行派遣去向审核,并按照有关实践要求及时将报到证下发各系(次年5月);将入伍预征有关工作下达各系(次年5月);组织召开毕业生校园双选会,动员各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次年6月);通知、组织各系填写就业核查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次年6-8月)。

四、三年级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一)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核心内容:

做好离校实习前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及时掌握第三学年学生离校进入顶岗实习期间工作动向,保持沟通、加强交流,注意关心学生校外实习状况,重视与家长间的互动联系,确保学生人生安全,保障应届毕业生如期完成学业,安全离校。

2.工作要点:

(1)班主任:在离校实习前组织召开安全主题班会,重点强调校外实习期间学生安全问题,树立正确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深化完全意识;加强班级联系,通过电话、短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本班每位同学每半月至少联络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向、更新班级通讯录,确保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渠道的通畅有效,如实反映学生校外情况;有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发生时,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如实上报。

(2)年级主任和辅导员:通过组织本年级学生开展专题宣讲会、安全动员会等各种形式深化学生离校前安全教育工作;收集更新本年级通讯录,掌握本年级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有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发生时,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如实上报。

(3)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强调有序离校,加强校外实习期间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收集整理本系三年级学生校外安全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有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发生时,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如实上报。

(4)党委学生工作部:召集各系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学生离校期间安全管理问题,强调交通安全、远离传销、增强自我防范能力等有关问题;每月整理汇总全院第三学年校外实习学生安全情况信息;有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发生时,组织学院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反映,整体统调,明确责任,监督落实,并按实际情况汇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求。

1.核心内容:

确保第三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对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及时组织开展毕业还款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

2.工作要点:

(1)班主任:收集、上交本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9月);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9-10月);通知本班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核对毕业信息、签订还款协议等(次年3-5月)。

(2)年级主任和辅导员:收集、汇总、上交本年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9月);收集、审核、整理各班级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名单,并将最终评定结果及材料汇总上报本系部(9-10月);组织本年级各班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核对毕业信息、签订还款协议等(次年3-5月)。

(3)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收集、汇总本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将其整理上交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9月);收集、审核、整理各年级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名单,将最终评定结果及材料汇总、公示、上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9-10月);组织本系应届毕业的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班级同学核对毕业信息、签订还款协议等(次年3-5月)。

(4)党委学生工作部:收集、汇总、上报各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9月);收集、审核、整理各系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区政府奖学金名单,将最终评定结果及材料汇总公示、上报(9-10月);组织各系应届毕业的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班级同学核对毕业信息、签订还款协议等(次年3-5月)。

(三)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要求。

1.核心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上一个学年学生年度评优以及学院、全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2.工作要点:

(1)班主任:根据学院文件要求,组织本班级开展年度评优,并按时将评优名单上报年级汇总(9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向本系申报参评学院、全区优秀毕业生,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次年4月)。

(2)年级主任和辅导员:收集、审核、汇总本年级各班年度评优名单(9月);收集本年级申报参评学院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材料(9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审核、汇总本年级各班申报学院、全区优秀毕业生,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参评材料(次年4月)。

(3)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审核、汇总本系年度评优名单及材料上报学工部(9月);根据学院文件要求,研究讨论学院优秀班主任待选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及材料上报学工部(9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讨论决定本系申报学院、全区优秀毕业生,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单,并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学工部(次年4月)。

(4)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收集、审核、汇总各系年度评优名单及材料,并予以公示、表彰(9月);收集、审核、汇总各系学院优秀班主任参评名单及材料,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表彰(9月);收集、审核各系参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及材料,并将最后评审结果公示、表彰(次年4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审核、汇总全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单,并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经进一步讨论决定后,将最终推荐材料报送区级参评(次年4月)。

(四)党建工作要求。

1.核心内容: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发展对象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途径。应按党章要求,收集学生思想汇报,严格认真地做好三年级顶岗实习期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工作要点:

(1)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加强与学生预备党员间沟通交流,定期收集学生思想汇报,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学习成长情况, 对学生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3月下旬、6月下旬)

(2)系部组织员:收集、审核、汇总学生入党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召集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等相关人员召开学生党支部讨论大会,讨论审定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问题(12月、次年6月)。

(3)学生党支部:由各系学生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通过学生党支部会议后,讨论审定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意见; 整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在《入党志愿书》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报系党总支填写审查意见;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组织部将审批结果通知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审批结果。如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做好思想工作。(1月中旬、6月)

(4)党委学生工作部:收集、审核各系党支部上交学生入党材料及转正名单,将审核材料汇总上报学院党委集中研究讨论;党委组织部审查相关材料,报院党委审批;学生党支部将转正情况及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按规定将新党员相关材料等存入本人档案。(6月—7月)

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三年级管理工作,旨在确保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工作中不发生或减少发生各级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指导老师、年级主任、班主任要加强顶岗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开展前,各系必须认真讲解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教育学生加强自我安全保护。在学校、家里与实习单位上下班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在顶岗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学生、学生家长、系领导、指导教师签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责任书》,确保顶岗实习安全有序进行。

(二)、在顶岗实习实施阶段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1.系主任、系副主任、年级主任要加强顶岗实习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岗位。

2.校内指导教师、班主任全程跟进学生的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常和学生、实习单位联系沟通,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获取学生和实习单位变更的联系电话,及时更新班级通讯录。

3.班主任通过电话、短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本班每位同学每半月至少联络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共同对学生的工作状态、心里状态、生活状态、安全事项等进行指导,帮助协调学校、实习单位与学生相互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系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应急预案。

各系要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意外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学院主管领导,并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变化,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

(四)、做好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安全返校相关工作。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实习单位返校或返家,确保学生圆满顺利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相应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完成三年级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学院教务科研处反映。

特此通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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