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基础>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商院教〔2015〕3号)</计算机基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基础>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学院教务科研处反映。

特此通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2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基础》

课程考核改革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停止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试的通知》(桂教高教〔2014〕63号)精神,2014年底停止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改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计算机基础课教学水平,深化计算机基础课教学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一)不再统一组织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试,课程考核标准由计算机基础课教研室统一制订,课程考核试卷由计算机基础课教研室统一组织出题,以无纸化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文字录入、文档编辑、表格处理和幻灯片制作,考试时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确定。

(二)全院所有专业学生实行计算机基本技能考核一票否决制:中文打字速度低于30字/分钟者期末考核成绩一律判为不合格,取得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优秀成绩者或全国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者除外。打字考核由任课教师完成,原则上每生有不超过3次测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打字考核成绩。

(三)鼓励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凡是报名参加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获得ATA操作员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课程考核给予相应成绩,成绩转换办法为:证书成绩为合格认定课程期末成绩为85分,优秀认定课程期末成绩为95分;参加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课程期末成绩一律认定为95分。申请免考者,应在期末考试前获得相关证书,由学生本人提出纸质申请表,附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带上原件(原件审核后交还学生本人)交由任课教师审核,任课教师将审核过的免考申请材料交由计算机基础课教研室主任复核、财信系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批、教务科研处备查, 并向全校统一公布。

二、2012级和2013级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已经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试的考生继续按原来方案评定期末成绩,高校联考成绩折算成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办法为:证书成绩合格认定课程期末成绩为85分,证书成绩优秀认定课程期末成绩为95分。

对于2014年上半年之前未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试的考生,统一组织一次统考,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考试通过者课程期末成绩按补及(60分)评定,未通过考试者按学院相关文件进行重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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