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仓储管理员申报条件

作者:胡筱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点击数:

(粮油)仓储管理员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的本专业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的本专业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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