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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
作者:袁跃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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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隶属自治区粮食局。学院位于绿城南宁,傍临景色秀丽的邕江之滨。学院建于1953年,半个世纪薪火相传,弦歌不断,历经64年的传承发展,几经改革变迁。其前身为广西粮食干部训练班、广西粮食干部学校、广西粮食学校、广西贸易经济学校(1994年确定为国家重点中专),以及1978年成立的黎塘粮食技工学校、广西粮食技工学校、广西经济贸易技工学校(1988年确定为省部级重点技校)。2004年6月,广西经济贸易技工学校与广西经济贸易经济学校合并升格组建为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3月更为现名。学院坚持依托行业、突出财经、服务三产的办学指导思想,现已发展成为财经管理特色突出,以财经大类专业为主体,电子商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以及相关新兴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现有鹏飞、中尧、新村、武鸣四个校区。鹏飞校区(校本部)位于南宁市鹏飞路15号;中尧校区(东校区)位于南宁市中尧路15号,新村校区(西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新村路8号,两个校区共占地7万平方米;武鸣校区计划建设净用地1332.37亩,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目前已征地700亩。学院共有25个内设及有关党群组织。内设机构中,党群行政部门11个,教学科研机构7个,教辅机构3个,自主设置机构4个。目前,全校在职教职工307名,其中专任教师246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68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14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级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区级精品课程6门,拥有一批“双师型”教师,还长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师的顾问。

学院设有会计系、经贸系、管理系、财务金融系、工业与信息化系、公共基础部和社科部7个教学科研机构,开办有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工商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等类别共28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在校生8775人(不含成人教育学员),其中财经专业大类在校生占84.08%以上。学员拥有设备先进的教学大楼、综合实训楼、多媒体教室、多媒体语音室、图书馆和学生阅览室,拥有馆藏书42.81万册,设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考试”考点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点)。截止至2016年8月底,学院共建有工商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电子商务等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52间,校外实习基地100多个,自治区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

建校64年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大量的相关高等素质技能型人才,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自治区普通高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院、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727.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151.1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5558.36万元,为本院开展教学活动所取得的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3、其他收入17.70万元,为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总计13727.22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13517.7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教学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99万元,项目支出6006.17万元。

1.教育支出7941.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教学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4.9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21.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23.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由于我院的公用经费是实行“生均定额”财政拨款方式,故我院没有在财政核拨的生均定额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5.316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9.4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1.6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4.18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