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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活动专题报道之二】 评论:雷锋精神之我见之“道德底线”
作者:黄敏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点击数:
        “雷锋”二字本无特殊意义。但是,中国共产党有这么一位战士他叫“雷锋”,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同志、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雷锋在短暂的一生中帮助了无数人。因雷锋乐于助人事,所以雷锋二字已在中国内地成了“好人好事”的代名词。“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学习。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周恩来总理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毛泽东主席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习近平主席指出,雷锋身上所具有的“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
        而如今谈“见义勇为”色变!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溺水儿童如何援救……
        近日有这么一则新闻,两名女童不小心落水了,一大学生想都没想直接脱衣跳水去救人。最后孩子得救了,可是他却因为跳水救人溺亡,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然而孩子的母亲得知此事却不让孩子承认被救的事,她害怕承担责任,还教孩子们说是三人一同落水,否认该大学生救人的行为。在该大学生的告别仪式上,这个母亲最终逃不过心里的谴责,带上两个孩子前来和英雄告别,下跪痛哭,还送上一万块钱。只是青年的家人表示,他们只要道歉,不接受钱。
        自“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天津许云鹤案”等悉数发生后,扶老恐惧症就像一场可怕的流行病在全社会蔓延开来,触动着每一个人脆弱的道德神经。面对跌倒的老人,路过的好心人是否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成了被热议的焦点。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从古至今是人们所提倡的美德,但是在如今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下,利益的争夺与纠纷、观念的转变和分化不断蚕食着人们的心灵,让人的行为不受约束、凌驾于一切,连基本的有恩必报、以德报德都消失的荡然无存,反而还要落井下石。在一些地方,出手相助不仅得不到感激和颂扬,还要被敲诈、被索赔!才有了谈“见义勇为”色变、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溺水儿童如何援救的现实问题。
        难道我们就因为这些令人寒心的回应,道德的底线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触怒,难道就不再见义勇为、帮助他人、摔倒的老人就可以视而不见,不再“多管闲事”了么?
        子曰: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之而不问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室,久之而不闻其臭。这说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习性是相互感染的,与好人相处,自己慢慢会变得高尚;与坏人相处,自己慢慢会变得拙劣。在病态的价值观还没有站住脚时,只要有那么几个人依旧对处于困难的人施以援手时,无疑会对他人产生或多或少的正面影响,只要这种影响一直存在,它就必定会逐渐扶起那跌倒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