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闻动态>> 部门动态>>正文内容

我部教师学习《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

作者:黄森曼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数:

     为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发展,2016年下午3点,我部在2135召开学习《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的会议。会议由社科部主任刘万英教授主持,陈凤俭、黄森曼、岑郁、郑志琴、张贵岁、陶艳兰、刘源溢老师参加本次学习。

    《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是由教育部颁发,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有八章内容,明确规定了高校学术行为的教育与预防,受理与调查及认定、处理等。在学习中,刘教授特别强调文件中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即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辞退或者解聘等。刘教授期望社科部教师引起重视认真学习该办法,严谨治学。

      通过对《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的学习,我部教师认识到,在今后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每一位老师都必须要保持严谨的态度,认真撰写每一篇论文,做好每一个课题,努力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