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拟稿/麻莉 审核/覃远霞 编辑/冯金凤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创作各类思想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根据《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新媒体作品稿酬和奖励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广商院〔2021〕37号),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校园文化活动、校园宣传会议、校园生活等内容拍摄、记录的新闻宣传作品,由专业评委团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学院官方媒体展出。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2日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十佳宣传文字稿:已发布的宣传学院的新闻稿件。

2.十佳会议摄影作品:在学院各类会议活动中拍摄的图片。

3.十佳活动摄影作品:在学院各类比赛、运动会、晚会等活动的中拍摄的图片。

4.十佳校园视频作品:以学院重大活动、师生日常工作生活、校园文体活动、校园风光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作品。

5.十佳新媒体作品:在校级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作品。

(二)其它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发表在校级媒体平台上的作品。

2.参赛作品须遵守国家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内容真实,格调健康。涉及著作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学院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3.文字、摄影、新媒体作品仅限单人参赛;视频作品可1—3人组队,并由主要作者1人报送作品,不接受多人同时用同一个作品重复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嵌入任何水印、标记、边框、文字、广告等,标题及作品描述中均不得透露作者姓名。

5.若在国内外正式媒体上发表,请在报名表里标明发布平台与发布时间。

五、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一)参赛人员在征集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表及作品发送到主办方指定邮箱:3258568087@qq.com。

(二)投稿邮件内务必填写《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报名表》,与作品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并进行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参加类目+姓名+班级+电话,例:宣传文字稿+张三+计应2201班+138xxx2351。

六、奖励设置

获奖作品根据《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新媒体作品稿酬和奖励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广商院〔2021〕37号)公布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各类作品入围数量达到20份及以上时,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数量不足20份时,以实际入围数的10%、20%、3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获奖作品可获得现金奖励、二课积分及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宜

(一)请参赛学生加入活动通知QQ群(群号279923925)。

(二)本次活动为校级活动,由党委宣传部承办,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麻莉。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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