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冤枉”的酒驾

作者:廖斌 吴继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点击数:

2月1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公职人员黄某某酒驾行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我真的很后悔,后悔最后没有坚持住不喝酒,更后悔心存侥幸开了车,但是我也很‘冤枉’啊!”面对纪检监察组的调查人员,桂林市工人文化宫黄某某悔恨又委屈。


2021年12月,该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黄某某酒驾的问题线索,立即组织开展核查。


在调查谈话中,调查组了解到黄某某那天与亲戚在外聚餐,碍于面子喝了一杯团圆酒,为此亲戚为她叫了代驾送她和长辈回家。


可在滴滴打车下订单的时候,一不留神把长辈住的小区地址设为了目的地。代驾把车开到小区门口附近的公交车站后,就完成订单任务离开了,小黄觉得再重新叫代驾比较麻烦,就准备把车开进长辈住的小区停好再打车回家。


因为只需要拐个弯就可以进小区大门,小黄想着自己开这一小段路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谁知小黄往前开了几百米就碰上交警。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3毫克,交警认定为饮酒后驾驶。


“我真的‘冤枉’死了,就只喝了那么一点点,就只超过酒驾标准几毫克,就只开了几百米远。”小黄一边比划一边委屈地说。


“超过一毫克都是酒驾,这并不是冤枉。”调查人员严肃地说,“看来你还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还不够,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也请了代驾,为那几百米仍以身试法,就是侥幸心理作祟。”调查人员叹了一口气。


看到黄某某仍一脸委屈,调查人员便向她通报了多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并播放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这些惨痛的例子,让黄某某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次酒驾行为让自己蒙羞,也给单位抹了黑!”她懊悔不已:“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更应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我知道错了,我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最后越要坚持自己的初心。”面对小黄的“叫冤”,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严肃地指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有损党的形象。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以宪法法律法规为遵守,时刻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时刻树好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事件发生后,为了让大家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该单位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大家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记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勿存侥幸以身试法,要养成酒后不驾车的良好习惯,对自己、对社会、对家庭负责。(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