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院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3日 点击数: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政法〔2014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章程制定工作,促进我院制度建设、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改革创新,着重完善学院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院的办学特色,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人才兴校”办学理念,形成定位科学、专业结构优化、财经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为广西经济社会培养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和学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学院章程的制定以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精神,使法治成为学院管理的基本方式,切实将依法治校的理念和意识贯穿于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学院发展的强大动力。将章程建设作为构建学院制度的重要环节,章程制定做到与时俱进,创新章程结构框架、内容表述和制度规范等。以章程建设为切入点,力促学院管理锐意改革,完善学院规章制度体系,提高学院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三)民主公开。学院章程的制定坚持“以人为本”。在章程形成过程中,广泛听取学院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和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通过积极讨论,理清思路,使章程制定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的过程。

(四)突出特色。作为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做强财经大类专业,做精涉粮专业,做优信息服务专业是学院的办学特色。章程制定要具独创性,充分体现学院的办学类型、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使章程真正成为学院行为的基本准则和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

(五)务实管用。深入实际,结合学院特色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细化工作。突出章程制定可操作性,坚持边制定章程边推进实际工作,做到章程务实管用,确保章程制定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三、组织结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永蓬、陈 

副组长:蒙启成、廖树霖、李仕钦、李维

 员:罗生芳、将百平、孙德江、韦胜强、付  光、陈承伟、陈宁春、覃超颖、陈海燕、谭  波、郑  华、林  芳、刘万英、黄  英、何  耀、谭惠坤、覃远霞、聂隆伸、阙勇平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学院章程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提出编制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维(兼),副主任:蒋百平、阙勇平。成员:各党政处室相关人员。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编制工作方案的实施。

(二)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 前期准备阶段(2014525日前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经院审查论证印发实施。

2开展宣传调研。开展宣传及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1)编印学习材料,通过学院网站、校园广播、院报、宣传栏宣传,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

2)收集、整理学院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国内已经制定并实施的大学章程的相关高校进行调研,认真学习相关高校章程建设的成功经验。

(二)章程起草阶段(2014920

按照教育部《暂行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前期调研和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对学院的历史、现状、发展、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等进行梳理和分析,完成章程初稿,负责系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统筹、整理好相关内容。

(三)审议审定阶段20141220日前)

1.广泛征求学院各部门和专家意见。

2.召开研讨会,进行综合论证,修改完善章程。

3.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完成章程院内审议和审定。

(四)申请核准阶段(2015430日前)

将审定后的《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对章程制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学院党委、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和领导,各部门、各工作小组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章程制定摆上重要位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章程制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影响深远的工作,涉及到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各负责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深入研究,积极探讨,密切合作,扎实落实好方案,按时完成章程制定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三)加强学习宣传

制定章程是学校的一次重大制度变革和创新,我院要集中时间,通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精神。同时,借助校园网、校园广播、院报和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宣传,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为学院的章程建设献言建策,切实提高开展我院章程建设的能力,提升我院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

(四)严格制定程序

学院在章程起草制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程序。坚持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采取开门立法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学院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科学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问题,学院应当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章程草案形成后,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交院长办公室会议审议、学院党委会讨论审定、报送主管部门核准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五)严格规范内容

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是学院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学院章程必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和《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或修订,明确学院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院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教师、学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和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学院发展实际需要。

(六)推进依法治校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院要以制定或修订章程为契机,以章程为依据,认真清理和修改学院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依法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落实民主监督制度,推动学院整体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制度体系,促进改革,推动学院的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工作。

附件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编写提纲及任务分工

 

纲要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法规依据、学院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学校网址、学院办学地址、学院的机构性质、权利与责任、办学目标、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方向、学科专业设置等。

院办

党委组织部

蒋百平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

举办者、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学院的权利与义务等

院办

 

蒋百平

第三章 

教育形式与学科专业门类

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形式和继续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教学活动形式、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方式、教材选择、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学位管理、学科专业设置、师资、校舍、教学配备、办学规模、招生计划等

教务科研处

招生就业办、继续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评估办、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建设办、评估办

韦胜强

第四章 

学院管理体制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组织机构、民主管理、教授治学、决策程序、学院党委会职权、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职权范围、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院办、工会、教务科研处

罗生芳

第五章 

系部

系部组建规划、系部职责、系部党组织职责、系部办公会议工作机制、系(部)设立党政联席会议、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系部学术管理委员会等

各系部(财会系、经管系、工信系、公共基础部、社科部)

党办、学工处、团委、教务科研处

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第六章 

教职员工

教职员工的招聘、管理,教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等。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教务科研处、工会

罗生芳

第七章 

学生和学生代表大会

学籍、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组织、社会实践、学生代表大会等

党委学工部

团委、党委宣传部

付光

第八章 

校友会

校友会业务范围、校友范围、校友享有权益等。

院办(校史办)

 

植文选 

第九章 

经费、资产及财务管理

经费来源、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拓展经费渠道、办学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机制等

财务处

后勤、新建办

覃超颖

第十章 

校训、校徽、校旗、校庆、校歌等

学校标识:校训、校徽、校旗、校庆、校歌说明

党委宣传部

院办、校史办

孙德江

第十一章 

附则

章程审议审定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生效日期等。

院办

教务科研处、工会

蒋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