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点击数: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院基层党建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将自己所学、所想利用到工作实际中,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教学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召集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按照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及时处理。

4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5组织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支部、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统战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职责是: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 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支委主持。会议议题一般包括: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学院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方针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方面的问题。4、制定研究关于支委委员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他委员主持。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3、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4、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对犯错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5、讨论并决定党支部大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三)基本方法

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表彰和处理。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三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活动要求。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组织人事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学院党委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学院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

(一)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

(二)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

(三)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

(四)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党员身份要求不相一致,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违反行业、部门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

(六)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二、需要经常性开展批评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发展党员制度

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限。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方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政审、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程序,时间可按3个月左右把握。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一般要在1个月内完成预审。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要在1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二是发展党员公示。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张榜公布、会议通报、局域网公告等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调查核实,形成具体意见并收入公示对象的党员档案。

三是党员档案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在一周内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党员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建立党员档案,立卷存档。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或区委组织部门保存。

四是文书材料归档。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公示、批复、审批意见、决议等相关文书材料的存档工作,要单独立卷,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党费收缴制度

一是党费交纳标准。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要严格按照要求,每月主动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及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化情况认真核算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并及时将应交纳金额通知党员本人。

二是党费簿和党费证的管理和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由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保管,每次收取党费时,要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由党员本人保管,交纳党费时主动出示,并由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填写相关信息。

三是党费收缴工作时限。每月20日前,党支部要完成所属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并上交学院党委。

四是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党支部要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党费专用存款账户要专户专用,不得将其他款项存入账户,也不允许将党费存入其他账户。

五是党费财务管理。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党费,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对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不得在党费中列支。列支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是党费公示。党支部每年至少要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并采取在显著位置张贴上墙等方式进行公示。

七是相关资料留存。每年1月底前,党支部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账目以及凭证、收据和党费缴纳使用情况公示的相关文字或照片资料归档立卷,永久保存,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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