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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知与问答 1 、自治区评估工作的全称是什么?执行什么方案? 答:自治区评估工作的全称是 “广西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执行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2 、自治区评估制度,评估结论分别是什么? 答:自2005年起,建立5年为一周期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制度,评估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评估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工作方针是: “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 的二十字方针。 4 、我们学院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 、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改革的核心是什么? 答:学院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各项改革的核心是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是学院永恒的主题。 6 、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评什么? 答: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评三个 “ 符合度 ” ,即(1)学院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2)学院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实现)学院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3)学院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达到)学院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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